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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初临异世
林沐拖着打到的野猪,暗道自己今天的好运,野猪不大,后腿还受了伤,没有流血,就是鼓起了一大块,看样子是被什么钝器弄伤的,不过,如果它没有受伤,林沫也没有什么把握能猎到它。当然这都不是重点,重点是他今天有猪肉吃了,天知道,他吃兔肉都吃到快吐了。试想想,要是连着半个月,顿顿兔肉,再喜欢,吃多了也会反胃的。
林沐没有把野猪拖回居住的山洞里,血液的腥味能引来其他野兽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,他可不希望睡着睡着进了野兽的肚子,那样太悲催了!
他把野猪拖到溪边,习惯性的从背包里拿出一些香粉散到来的路上,把血腥味掩一掩。香粉是用驱蚊草,艾蒿,迷迭香等药草晒干,磨粉,混合而成的,能驱除蚊虫,掩盖气味,是野外生活的必备之选!
做好这一切之后,又从背包里拿出一把刀子处理猎物。看着这头野猪,林沐再次感叹这个世界的神奇,试问,谁见过猪崽有一条成年金毛犬那么大的,吃了膨化剂也没那么夸张的!不过对于这一切,林沐已经表现得见怪不怪了,如果哪一天正常了,才会感到奇怪呢!毕竟,见识过了绿色的羊,会飞的兔子,红色的月亮等等,狗那么大的猪崽也就没什么可感到惊奇的了。
林沐熟练的把野猪割头,接猪血,剖开肚,取内脏。把肉从骨头中分离,切成一条条,放进旁边的箩筐里,箩筐是早上出来的时候放在这里的,里面放了一些盐,果壳做的器具,姜,葱等,还有一些新鲜采到的野菜。挑了几块侗骨放了进去,至于其他的没什么肉的骨头,林沫只好在草丛中挖个坑埋了,虽然觉得很可惜,不过在没有什么器具烹调的情况下,也弄不出什么好吃的。
做好这些后,林沐再把那些猪下水拿出来处理,猪肠洗净备用,猪内脏洗净剁碎,放进猪血里搅拌均匀,加入适量的盐调味,又切些姜放进去僻僻土味,野猪肉的腥壇味很重,没吃惯的会觉得难以下口,而姜呢!除了是一味很好的药材,能散寒发汗,以祛风邪,还是家喻户晓的厨房圣品。在食物中加入适量姜,能做到有腥祛腥,没腥提味的功效。
待肉馅做好了,就剩下灌入肠中了。
走到草丛,试了试野草的柔韧度,中选了几根坚韧的草充当麻绳,把猪肠的端头用草扎紧,灌入准备好的肉末,每隔一段,用草扎一个扣,形成一段一段的。最原始风味的血肠就做好了!
至于猪头,林沐想了想,还是把它洗干净带回去好了,毕竟猪头处理得好的话,也是难得的美味。
做好了这一切之后,林沐就把衣服脱了,准备到溪里洗个澡。以前都是晚上洗的,不过自从有一次在洗澡的时候听到了狼嚎,他就不敢晚上出来洗了,而且晚上的溪水丫的整一个透心凉。现在温度正好,阳光洒下来,溪水暖暖的,很舒服。
林沐在水中摸了一摸,找到了一块石头,石面比较光滑,于是便坐了下来,任凭溪水冲刷身体,心情慢慢放空。
不知不觉,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半个月了。从最初的惊慌失措,到最后的慢慢适应,想来也就那么十来天,也多亏了自己的大大咧咧,以及随遇而安的性格。要是别人,大概早就疯掉了吧!
林沐无奈的笑了笑,找了很久,也没有找到出去的路,周围除了树就是草。也不是没有想过自杀试试,看回不回得去,不过最后还是没有下得了手,归根结底还是怕死啊,要是回不去那不是亏大了!不过想来也奇怪,林沫记得自己在春运途中的,也没做啥奇怪的事啊,既没有被雷劈到,又没有碰到马桶,浴缸,更没有掉井盖,就是睡了一觉,怎么说穿就穿了呢?
一睁眼就发现自己睡在一个原始森林里,参天的大树,半人高的草丛,空中偶尔飞过的大鸟。开始还以为春运外带旅游观光服务呢!后来发现不对劲,找了一圈,发现一个人影也没有,除了偶尔一两声的鸟鸣,整个深林静谧得可怕!毕竟,你观光,停车上厕所什么的,总不会所有人都一起消失了的吧!周围除了散落了的一些行李,就只有自己这么一个大活人。
他不是没有想过被打劫,或被恶作剧的可能,不过很快就把这些想法否定了!车上的人,你不认识我,我不认识你,大家只是生命中的过客,出了这个车站,就谁也不认识谁了,哪个人会这么无聊对一个陌生人恶作剧啊!真的是闲的蛋疼吗!
打劫的话更不可能啦,要说是劫财,没有哪个劫匪会在人这么多的地方行凶吧!除非他脑子有问题,况且,自己怎么看也不想个有钱的,怎么也不会有人冒这么大个险去劫自己吧!退一万步来说,他真的劫了自己,那这些行李是怎么回事啊!自己也没啥财物损失啊!难道劫匪还因自己太穷,抢了自己过意不去,留下行李作补偿?别开玩笑了!
要说劫色呢!更显得荒唐,自己长得是很清秀,但没至于出个门都会引人犯罪这个程度吧!何况现在他着装整齐,菊花清爽,一点也不想被劫过色的受害者啊!
所以,综上所述,真相只有一个!
自己可能,或许,大概,貌似是穿越了!也幸亏自己之前有一段时间热衷于看穿越文,不然还不知道怎么办呢!穿越人士第一反应是什么来着,对了,装失忆,无论是穿古代,穿未来,穿异世,穿外星,这一招万试万灵。可惜这里只有自己一个活人,满腔的演技也无从发挥!
林沐叹了一口气,想到乡下的爷爷,情绪不禁低落了几分。小时候是爷爷把自己从马路边捡回来的,父母是谁已经不记得了,印象中有一个穿着光鲜的女人把自己带到路边,说在这里等着,我去给你买好吃的,于是就走了,再也没有出现过了。这个女人大概就是妈妈吧!后来的记忆里就剩下爷爷了。爷孙两相依为命的生活了十几年,后来自己独自外出求学,才离开了这个小山城,离开了爷爷。因为从小在山村里长大,山村比较偏僻,大多都是自给自足,才使得得自己即使落到野外,也不至于被饿死。
好在回去前因为想给爷爷一个惊喜,没有提前告诉他自己回去了。爷爷大概只会认为自己留恋城市生活,不愿再回贫困的山区了!林沫想着,这样也好,省的他一把年纪了,还要为自己挂心,就当是自己贪慕虚荣吧!
林沐收拾了一下心情,决定不再多想,既来之则安之,既然来到了这里,也就只有好好的活下去这条路了。
首先要熟悉环境。林沐用了半天,大致了解了一下周围的情况。除了树,就是草!这里的物种都大得吓人,连蜻蜓也长得有少女的拳头大!他不敢贸贸然深入林中,要是遇到的紧急状况,他可不认为单凭一己之力能安全脱身。于是,在找到一个山洞后,林沐决定暂时终止探险活动。带上散落的行李,布置好暂住的地方才是当务之急!
森林很大,入眼是郁郁葱葱的树木,没发现人类的踪迹,周围的一切都显出其最原始的一面!枝繁叶茂,果实累累!一开始以为是热带雨林,不过在发现了那又圆又大的苹果后,就否定了这个猜测!
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野人生活,林沐隐约意识到自己已经飞出地球,冲向异界了。
这里的生物普遍比地球大多了,有时,晚上天空会出现两个红色的月亮,不过值得庆幸的是,这里的植物虽然大,颜色也千奇百怪,但总的来说,和地球上的植物还是对得上号的!比如在此期间,他找到的蓝色的葱,淡红色的姜,以及异常大的苹果。经过这段时间试验,发现其功效与地球上的无异。林沫才真正的松了口气,至少口粮是找到了,不用担心饿肚子的问题了。
林沐用手捧起一些溪水,洗了把脸,整个人都精神多了。溪水十分清澈,味道甘甜无异味,地球上那些贴着绿色山泉标签的跟它比,简直弱爆了!
捉了一把水底下的细沙,轻柔的擦拭着露出水面的肌肤。没办法,再没有找到其他能洗漱的用品之前,只能就地取材了。不过洗澡还好办,用细软的沙子擦擦还能弄干净,洗头的话就比较麻烦了,总不能也拿沙子往头上抹吧!只能隔一段时间用香皂洗一洗,也不知道那块香皂能坚持多久。
洗着洗着,忽然感到一股强烈的视线在看自己,林沐警惕的抬头看了看,并没发现什么,但是心中总觉得不太踏实,于是快速洗干净身上的沙子,拿过岸边的脏衣服放在水里胡乱搓了搓,拧干,也顾不得湿,直接穿上,背起箩筐,拿上背包就走了。期间还撒了些香粉在刚才呆的地方。
林沐走了之后,原先安静的草丛发出“沙沙”声,不一会又归于平静!
作者有话要说:追的10篇文,坑了7篇的孩纸伤不起啊!最后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啊~第一次写,渣文笔,渣内容!请轻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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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初遇
弗莱斯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遇见这个雌性的情景。那天他追着那只受伤的咕噜兽来到了魔域森林的深处,他知道越靠近森林中心,危险指数就越大。一般族人们都是成群结队才敢靠近,但还是有大意的兽人被森林中的泥潭吞噬,往往越挣扎就沉得越快,陷得越深。想去救同伴的兽人通常也不能幸免被拉下去,久而久之就没有什么人愿意深入森林里了。
弗莱斯在追踪着咕噜兽的同时,还要时刻警惕不知道会在哪里出现的泥潭,泥潭周围长着茂盛的野草,与一般草丛无异。一不小心,小命就赔在那了,还不带挣扎的。
说到那只狡猾的咕噜兽,弗莱斯就恨得牙痒痒的,本来已经用石锤击毙它了,还断了它的后腿,那家伙竟然敢装死,趁他去找东西捆绑它的时候,偷偷的溜走了。要知道咕噜兽是成群出现了,能遇到落单的咕噜兽那是十分难得的,何况还是一只咕噜幼兽,咕噜兽的幼兽肉质鲜美,极受雌性和小孩的喜爱。
咕噜兽在跑到了森林里就失去了踪影!弗莱斯努力的嗅着它的气味,小心的前进着。
不知过了多久,在弗莱斯都准备放弃的时候,忽然闻到了咕噜兽的味道,其中还夹杂的雌性的味道。弗莱斯暗道:“不好,难道咕噜兽袭击了雌性”。要知道雌性是非常珍贵及其脆弱的,稍有不慎,就会受到伤害。这时他也顾不得去思考为什么危险的魔域森林里会有雌性了。他加快脚步,同时收敛气息,借着高高的草丛,掩饰自己的身影,慢慢靠近气味浓郁的地方。
正当他想冲出去,狠狠的用手上的石锤击碎那只狡猾的咕噜兽的头额时。他被眼前所看到的这一幕震惊了。只见一向被兽人们定义为柔弱的雌性,在咕噜兽冲向他那那一瞬间,飞快的从他身后背着的黑色兽皮里拿出一根同样是黑色的“木棒”,木棒在接触到咕噜兽的身体时,发出“兹兹”的声响,随即咕噜兽像抽风一般,四肢颤抖,缓缓倒下了。那雌性立马从身上抽出一把刀子,狠狠的插入咕噜兽的脖子里,给予它最后一击,整套猎杀动作一气呵成,没有半点多余的动作。
弗莱斯呆呆的看着眼前这一幕,他第一次知道,雌性原来也可以这样的厉害。对于兽人世界来说,强者为尊,力量才是一切。他承认,他被这个雌性深深的吸引住了,想要了解更多。于是,他偷偷的跟着他,暗中观察。
那雌性把武器收好,放进背后的的兽皮里,看了看身上的兽皮,皱了皱眉,大概是不满被咕噜兽弄脏的兽皮。也是,雌性们都很爱干净,没有谁能忍受自己浑身是血的样子。不知道这个雌性的兽皮衣服是用什么做的,样子很特别。
因为刚刚击杀咕噜兽的时候被喷了一脸血,所以弗莱斯也看不大清这个雌性的样子。不过这个雌性的身形比族里的雌性都要娇小,看着弱不禁风的样子,也不知道那些力量是从哪里来了。
不过,为什么魔域森林里会出现落单的雌性呢?这是弗莱斯怎样也想不明白的。算了,既然遇到,我就有义务去保护他,弗莱斯暗暗决定,他要把这个雌性带回族里,即使回到族里小雌性就会被强大的兽人抢走,那也没有关系,总比让他独自一个在危险的魔域森林好。要是他能当我的伴侣就好了,不过转念想想,发现自己的想法十分的可笑。
他看了看自己的双手,情绪有些低落,谁会选择自己这么个没用的兽人呢!别做梦了,又不是不知道,自己是族中最废柴的那个,连最起码的兽型都转变不了的废材。族里的人都看不起自己,小雌性跟了自己还不是受苦。所以对于伴侣这件事,想想就好了,真的就好了。
就在弗莱斯独自神伤,就差仰望45°悲伤逆流成河时,林沫已经来到小溪边了。弗莱斯躲在百米开外的草中,暗暗的观察起这个特别的小雌性。他看着小雌性利索的处理了咕噜兽,然后又把内脏骨头之类的处理了。弗莱斯很想跳出去告诉他,这些是不能吃的,不过到最后还是没有贸然出去,一是不想吓到他,二是害怕小雌性会嫌弃自己不够强大。
小雌性把骨头和肉放到了旁边那个奇怪的器具里,做完这些以后,又拿起那些没用的骨头向自己的方向走来。一开始以为他发现了自己,正思考着是现身还是逃离的时候,发现小雌雄在自己的不远处停了下来。弗莱斯松了一口气,还好,还好,原来自己的行踪没有被发现。
他看着小雌性挖了一个坑,把骨头埋了,然后又回到溪边处理剩下的东西。
只见他把咕噜兽的肠子仔细洗干净,把其他内脏多少,灌进肠子里,又用韧草把肠子扎成一段一段的。莱特斯不知道他在干什么,只是再一次惊叹这个雌性的特别。做完这一切后,弗莱斯本以为小雌性就会离开的。谁知道,那小雌性竟然把衣服脱了!轰~~弗莱斯觉得体内的血都要沸腾了,特别是鼻子里的,都快要冲破闸口,喷涌而出了。他觉得自己应该马上离开,但是怎么也移开不了视线,眼睛紧紧的盯着小雌性的果体,他都要粹弃自己了,怎么能这么色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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