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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兄弟亡,鬼脸怒

    夜幕降临,夕阳收起了它最后的微笑,暮霭轻轻地飘落下来,夜浓黑地翅膀温柔地覆盖着大地,一切都静悄悄的。( )

    “哐啷!哐啷!”啤酒铝罐子与水泥地面的撞击声打破了这难得的静谧。

    郊区边的废弃天桥上,两条壮硕的黑影肩并肩随意坐着,旁边散落着许多喝完的啤酒罐和吃剩的鸡骨头。

    “呼~”凉爽的晚风吹来,沈风满足地长吁一口气,手摩挲着胸口的一颗玉珠随意道:“兄弟们最近还都喘着气不?”

    旁边的黑影原本惬意的脸上微微一僵,但立马掩饰打了个哈哈道:“都好都好,大家都念叨着风哥你呢,哈哈。”

    “说实话!”沈风的声音严肃了许多,月光下露出一张略显稚嫩的脸庞,眉头微皱,如水的目光中却透露出不符合年龄的沧桑。

    “真……真没什么事。”孙炜连连摇头,但大块头的他,满脸的横肉显然不擅长隐藏自己的情绪。

    “嗯?”沈风提高了声音,转过头盯着眼前的人不再言语,目光注视下,周围的空气似乎都凝固了,压力倍增。

    大概过了十几秒,孙炜受不了了。

    “得得,您是老大,我招我招。”孙炜顿了顿,从口袋掏出烟递给沈风一支,自己也点了一支,深深地吸了一口,道:“自从您走了之后,社团群龙无首,一天不如一天。周围都是那些大家族的地盘,我们本来就是在夹缝中求生存,现在没了您这龙头,更难了。”

    “继续!讲重点!”沈风弹了弹烟灰,眯了眯眼睛道。

    “生活难了,兄弟们和那些家族间的冲突也多了,死伤……死伤难免。”说着说着,孙炜这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大汉忍不住哽咽了起来,双手捂着脸,燃着的烟头蹭在脸上也不在意。

    “伤亡?谁?老三还是老幺?”沈风跳了起来,不敢相信地吼问道,狂暴的杀气冰冷了周围的空气,尽管是夏天,孙炜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寒颤。

    风信社团是由沈风和三位生死兄弟一手创立的,包括眼前的老二孙炜,还有两人分别是老三陈凯和老四陆子皓。当初大家都知道,干这行随时都可能横尸街头、曝尸荒野。知道归知道,接受肯定接受不了。

    “是老三,凯子他……他离开了,永远,唔唔~”话没说完,整个人已经是泣不成声了。

    “三弟……凯子。”沈风口中喃喃道,凉风一吹,似乎想到了什么,慢慢冷静了下来。

    沈风走过去拍了拍孙炜的肩膀道:“老二,当初我们四个,结拜时,说过什么?有福同享,有难同当。”

    孙炜红着一双牛眼,抬起头望着沈风,不明白他说这个干嘛。

    “我们总是有难同当,可是却还没来得及享福,其他社员我管不了,但是我们四个兄弟……竟然……”沈风红着眼睛,攥着拳头道,“老三他怎么能就这样走了?”

    孙炜沉默,只是大口大口吸着烟。沈风抬头望着虚幻的夜空和漫天的繁星,不语。

    想了许久之后,沈风似乎做出了决定。

    “炜子,你们也收手吧,就像我这样。我们还都年轻,准确的说都还年幼,经历了这么多,难道还看不透么?我们可以有更好的生活。”沈风道,“难道想一辈子腥风血雨?这次失去了老三,我不想看到你们一个个离开。”

    “风哥?”孙炜惊讶的看着沈风,随后站起身颤抖着手,一脸难以置信指着沈风怒道:“像你?混了这么些年黑社会却好运气被一个家庭收养?然后做一个乖儿子,上学、工作?那老三怎么办?他的仇就这样算了?你还是当初那个豪气云天的老大么?”

    被孙炜质疑,沈风也不解释,叹了口气道:“我们四个结拜之时都只有八岁,这个年纪其他小孩在干嘛?尿床撒娇玩泥巴?”

    “我们他妈已经在混社会了!现在你我也才十来岁,但是再看看你我,有谁会信我们还是未成年?堂堂风信社团的团长、四大金刚都还是群毛头小子!”

    “孙炜,冷静点吧。你放眼看看,干我们这行的,有多少能够善终的?老三的死已经敲响了警钟,听我一句劝,你回去后带着老幺退团,找个好人家好好生活吧。”

    看着孙炜还想说点什么,沈风瞋目道:“怎么,想报仇?人家是一个家族,你怎么报仇?你有这个能力灭人家一族么?去了只会白白丢了性命,难道你要看着老幺、我、还有社员的一干兄弟都躺在你面前你才觉得值吗?”

    孙炜被沈风连续的发问给问瞢了,只下意识地问道:“那就这么算了?”

    “傻兄弟,那你还想怎么样?不要多说了,如果你还认我这个大哥,就按我说的做。”沈风正色道。

    ……

    许久之后,看着孙炜离去的背影。

    “算了?嘿嘿,杀我兄弟者必杀之!”沈风攥着胸口的玉珠,咧了咧嘴冷笑道。

    如果此刻孙炜看到沈风这个表情,就知道有人要倒霉。

    沈风将手中的烟蒂头随手扔掉,轻声道:“丁家……哼哼,一个三流的家族,竟敢杀了老三。血债唯有血偿!老二老四,有些事情就让我这个做哥哥的来承担吧。”

    “桀桀桀……”幽静的黑夜上空回响着沈风血腥的笑容,让人毛骨悚然。

    ……

    “嗯,不错,哈哈哈,不愧是我儿子,这次又是年级第一名。风儿,想要什么奖励尽管说。”沈堂看着鲜红的成绩单,笑开了嘴。旁边乖乖站着的赫然是沈风,此刻的沈风一脸阳光,略微羞涩的笑容很难让人联想到他是曾经的一方黑社会老大。

    沈风是个孤儿,从记事起就生活在一家孤儿院。和许多孤儿一样,沈风对自己的身世同样好奇,问院长,院长也说不出个所以然。只告诉沈风,他是自己出现在孤儿院门口的,当时只有脖子上挂着颗玉珠,由于没线索,孤儿院只好收下了沈风。

    说来奇怪,当别的孩子还只知道嬉戏打闹的时候,沈风却很早就懂事了,他的成熟远超同龄人。他不甘就这么一直生活在孤儿院。于是在他8岁的时候溜出了孤儿院,发誓要找出自己的家人。

    一个8岁的小孩子,流浪社会,各种心酸嫌弃可想而知,而每当有事的时候,沈风总会习惯性地握住玉珠,他相信这颗陪伴他成长的珠子可以带给他希望,不仅仅是眼前的还有自己的归属。

    同样,沈风的适应能力,隐忍顺滑,为人处事更加不可思议。就在那个时候结识了同为孤儿的孙炜、陈凯还有陆子皓,三个人一路相互扶持,建立了风信社团,而这个由四个小屁孩创办的社团却不可思议地不断壮大,最后雄霸一方地下世界。

    社会的洗礼,生活的磨砺让沈风比同龄人成熟健壮的多。当时12岁的沈风身高将近一米七,再加上一番衣着打扮下来,光看表面没有人会知道他才是个12岁的小娃娃。

    遗憾的是,沈风却丝毫没有找到关于自己身世的线索。几年在社会的摸爬滚打让沈风感觉到深深的疲惫。于是沈风离开了自己呆了12年的城市,来到了现在居住的城市——锦江市。

    在这个新的城市,他加入到了一个新的家庭中,也就是现在他的家,他深深眷恋和想要守护的家。换句话说,沈风被一家好心人收养了。家的温暖让沈风欣喜万分,这种有家的感觉是沈风一直渴望却从未有过的。

    沈风的名字是谁取得已经无从知晓,反正从他记事起就知道自己叫沈风。很巧的是和现在的父亲沈堂同姓,家里还有母亲刘萍,妹妹沈玉。

    沈玉是沈堂和刘萍的亲女儿,而在这个家里面和沈风最亲的也是这个沈玉了。沈风十分喜爱这个妹妹,他曾经发过誓,要永远爱护这个来之不易的家和这个妹妹。

    在父亲的帮助下,沈风和正常小孩一样开始上学,生活也慢慢走上了正轨,而之前的经历,沈风也彻底地埋藏在了心底。

    远超同龄人的成熟让沈风同样更懂得珍惜,优异的学习成绩,优秀的个人品质,让沈风成为了老师同学眼中的新星,家人心中的骄傲,沈风很享受这个过程。在这样的环境下,不知不觉,几年就过去了,现在的沈风已经成长为16岁的中学生,而寻找亲人的念头虽然不再像一开始那么强烈,但在他心里始终占着一大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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